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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的全国书画等级考核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2-04-10
- 全国书画等考核是由中国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一项全国性的业余书画等级评估工作,经过在浙江省的6年试点,于1998年在全国推广考试。它的诞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时代背景,正如我们所共同感受到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出了一条辉煌的发展之路,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艺术事业的空前繁荣,以塑造完整的人为目标的综合素质培养得到了普遍重视和实践,各级各类书画艺术人才层出不穷,同时一大批业余书画爱好者在以不同的形式实践着自己,他们渴望提高,渴望发展,渴望激励,渴望指导,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希望所付出的每份努力和所获得的每一份收获都能得到某种形式的检验和认可,全国书画等级考核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呼之而出,闪亮登场。它一登场,就突出了一个十分鲜明的主题:通过对业余书画艺术爱好者实际水平的评估和界定,激励和促进他们的兴趣发展,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业余创作水平,进而提高广大青少年,乃至全民族的审美水平和综合素质,繁荣文化,繁荣艺术。
实践证明,书画考级目的突出,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它的出发点是统一评估和界定广大业余书画爱好者的实际水平;它的落脚点是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促发展,普及美育教育。这对鼓励书画爱好者自学成才,促进群众性书画艺术发展,普及与提高书画教育水平,普及美育教育,进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由于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工作是由权威部门组织和领导的权威性等级评估活动,近百位专家共同参与指导,并实行统一考试,统一评级,统一发证,受到了广大书画爱好者的热烈响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考级促使各地业余美术教育蒸蒸日上,对扫除美盲,普及美育起到了实际的作用。书画考级已成为全国业余美术教学交流的特殊渠道,使大批教师在学生考级中发现了教学上的差距和偏颇,改变了过去单纯技能教育的方法,促进了素质教育。为促使书画考级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进行,进一步推动美术教育,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确定了普及与研究并重的工作方针,决定成立中国儿童美术教育研究所和书画研究交流中心,要求各地各级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们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有规划、有规范、有组织、有指导地把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推向前进,努力开创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工作的新局面。
机构设置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为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关。组成人员为:
主任
高运甲:中国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国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杨开金: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所长
齐致翔:中国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吴山明: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张 浩:浙江省文联党组书记
刘炳森: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杨悦浦: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美术家通讯》主编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下属机构: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为书画等级考核业务领导、指导及等级评审机构。
主任
吴山明: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副主任
张 浩: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文联党组书记
肖 峰: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刘炳森: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杨悦浦: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美术家通讯》主编
徐永祥: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魏新燕: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周瑞文:《美术报》副总编辑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所属各科目评审部门:
国画评审办
主任
朱颖人: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花鸟评委
徐家昌: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张华胜:浙江画院副院长
人物评委
李子候: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山水评委
孔仲起: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陆秀竞:西泠画院副院长
书法评审办
主任
刘 江:西泠印社副社长、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评委
章祖安: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金鉴才:浙江省书协副主席
骆恒光:教育出版社编审
祝遂之: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杨西湖:浙江省书协秘书长
俞建华: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编审
徐银森: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吕金柱:中国美术学院讲师
王冬令: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西画评审办
主任
徐永祥: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评委
章仁缘: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主任、教授
潘鸿海:浙江画院院长
孙晴义: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傅永达: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儿童画评审办
主任
严荣滨:杭州市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评委
徐 汉:杭州市教育学院美术系副主任
章立国: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办公室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办公室为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考区、考务日常管理部门
主任
张金禄
副主任
孙逢南
王路坦
主任助理
杜学军
下设部门
1、考务指导部
2、教育培训部
3、活动指导部
4、策划部
5、外协部
6、海外部
7、新闻中心
8、儿童美术研究所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办公室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办公室为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日常管理部门。
主任
孙逢南
主任助理
杜学军
初评组:负责初级评审
组长:方建波
初评委员:汤建民、游良进、张琳、谷晓洁、夏虹
秘书组:负责试卷清点、电脑制证、评审协调
负责人:邵美莲
工作人员:黄琴、吴丽君、王芬、丁丽娟
勤务组:负责取件、摄影、分检、贴证、审核、邮寄
负责人:陈建平
工作人员:易裕洪、徐佳耀、王芬、章忆德、徐佳鹏
工作职能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职能
1、确定全国书画等级考核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
2、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奖惩;
3、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4、主持重大发展项目论证,并进行最后审核、批准;
5、对委员会及直属部门进行人事任免;
6、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及上级部门协调、联络;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职能
1、负责全国书画等级考核的业余规划、指导工作;
2、负责书画等级考核的各项业务论证;
3、组织制定各科目试题;
4、各科目试卷的评审及指导;
5、负责各项业务培训;
6、组织编写各科目参考、培训教材;
7、对书画考级进行理论指导;
8、对初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制定、审核、修订各科目考核标准;
10、对评审争议进行最后仲裁;
11、完成全考委委托的其它各项工作。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办公室职能
1、在全考委领导下组织实施书画等级考核年度工作计划;
2、受全考委委托主持全国考区的日常管理和考务指导工作;
3、向全考委提出年度工作建议;
4、对全国考区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全考委提出年检表彰奖励、惩罚意见;
5、协调全考委下属的各机构工作;
6、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7、对新建考区报批手续进行审核并向全考委提出审核意见;
8、完成全考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评审办公室工作职能
1、在全考委、评审委的领导、指导下履行工作职能;
2、负责主持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3、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勤务工作。
工作制度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
1、本会按书法和美术的艺术规律,制订书法和美术两种艺术门类的考级科目和等级标准,并不断充实和完善,使之成为统一规范和界定群众书画艺术水平的客观标准;
2、各试点城市按考级科目和等级上报的试卷,由本会组织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审工作,并负责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以推动考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和评审工作的需要,陆续增加评审委员。增选的原则是:考区推荐、布局合理、充分协商、分期分批、并经主管部门同意;
4、在评审工作中,要对每个年度的书画考级评审情况做出一个整体评价和艺术分
析,并组织若干有针对性的文章,指导书画考级工作及为日后培训提供教学依据;
5、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在书画考级指导上要有所区别,有所突出特
长,加强沟通与合作;
6、根据书画考级工作进展情况,探索并总结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考务工作的方式和组织形式,逐步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7、要加大书画考级重要意义和美育教育与书画考级关系的宣传,推动素质教育和群众性书画艺术活动的健康发展;
8、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将精心完善不同的评审方法,以便使评审工作纳入高效、优质、有序、权威的工作轨道;
9、本会组成人员比较分散,为了加强集体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届时以书信、电话等为传媒,加强沟通与联系。日常工作由本会主任和有关的副主任、委员负责;
10、为了便于工作,本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
●评审工作制度
1、各级评审人员须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地进行评审工作;
2、实行各工作环节责任人责任表签字制度,以每个考区为单位从试卷取回即进行责任跟踪,责任人不签字,不得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最后由终审领导及评委签字,试卷方可寄出。责任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评审办存档,一份随证书寄给相关考区。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工作环节的细小差错率控制在2‰之内,超出2‰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客观差错,如考区字迹潦草难以辩认、异难杂字等不追究责任)。
●评务工作程序
评审总监:吴山明
副总监:徐永祥
常务副总监:孙逢南
总协调:杜学军
程序:
1、车站或邮局取件
责任人:陈建平
2、试卷清点分类
责任人:邵美莲、易裕洪
3、初级评审
责任人:方建波
4、高级评审
责任人:各评审办主任及中审、中评评委
5、摄影
责任人:陈建平
6、照片分检
责任人:陈建平
7、贴照片
责任人:易裕洪
8、电脑制证
责任人:邵美莲
9、证书校对
责任人:易裕洪
10、盖钢印
责任人:易裕洪
11、证书邮寄
责任人:陈建平
●基层考办工作职能
1、建立和完善所负责区域书画考级工作运行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在各地建立工作站,形成网络,运作工作;
2、经严格考核后,确定好各工作站点的人员;
3、对各工作站、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年初写出工作计划,年终写出工作总结,监督各工作站、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指导,经常向全考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对本区域工作站、点进行业务指导,严格业务培训,严密操作规程,有效业务咨询,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特别是要重点指导广告宣传、考级报名、考务组织等项工作;
5、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理顺各项工作关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监控收费,确保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上缴费用,合理分配好下属站点的考务费使用比例;
7、根据全考办的要求,随时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及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
8、完成全考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考办工作制度
1、要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对所负责区域的工作要心中有数,不允许盲目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做好计划;
2、要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在全考委要求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3、要熟练掌握工作常识和操作规程,达到能从任何角度有效咨询和指导的程度,卓有成效地指导所在区域的工作;
4、要严格执行全考委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政策规定和制度,不经请示,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行事,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更改考核标准;
5、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文明规范用语为“您(你)好”、“早晨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请问”、“贵姓”、“请坐”、“再见”等,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因何原因,不准与对方吵架、打架,不准骂人、不准说脏话和其它不文明用语;
6、要注意仪表形象,讲究个人卫生,衣貌不整不得工作;
7、要对所负责区域的工作站、点网络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精心指导,细致把握,防止出现漏洞;
8、每月向全考办汇报一次工作,经常通报工作,发现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及时请示上级处理;
9、要与下属工作站、点人员密切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10、要记好工作日记。
●基层考区操作规程
思想认识
要点:思想认识要到位,目的意义要明确。书画考级的出发点是统一评估和界定广大书画爱好者的实际水平,落脚点是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促发展,普及美育教育,鼓励自学成才,促进群众性书画艺术普及与提高书画教育水平,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书画考级工作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筹备启动
要点:1、向全考办提出申请报告
①法人单位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②所辖范围及该地区书画培训单位大概情况,培训人员大约数量(少年
宫、学校、业余书画学校、培训班等);
③机构组成人员:
考区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顾问、委员若干名。
组成人员应有组织能力,主任或副主任中必须有一名具有专业指导能力。
④开展本地区考级工作的计划及优势条件。
2、经考核合格后,下发组建考区办公室批复
①执行国家文件收费标准;
②由全考委刻印发放考区办公用章及考务资料;
③在下属县、区建立工作点,明确工作人员;
④制定工作制度;
⑤业务培训。
广告宣传
要点:广告宣传是吸引和拉动考生的主要措施之一,必须超前适当投入,加大宣传力度,
理顺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根据实际,选择媒体操作软、硬广告。可参考的媒体为:
1、当地电视报、晚报、日报(专题专访更好);
2、电视台、广播台(专题专访更好);
3、宣传单;
4、广告板。
报名咨询
要点:要规范化服务,树立一流服务形象。
1、 环境建设要整洁、卫生。办公室外有醒目指向标志,办公桌有标签,工作人
员有胸卡;
2、 微笑服务。耐心解答,电话两响必须有人接,上班时间无空岗,周六、周日
不休息;
3、填好专用报名表,做好表册登记,准确无误,留好档案;
4、准确收费,记好帐目;
5、发放好其它资料(准考证、考试须知等)。
考前培训
要点:有条件能力的考区经当地考办考核批准,可超前组织考生培训。
1、 可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考生进行考前培训指导,适当收费,全考委可提供教材,
但必须是有效果的规范化培训,不具备条件和能力,不具有效果的培训坚决
不准搞;
2、 具备条件和能力的考区,可针对本考区的美术和书法教师开设指导教师培训
班,适当收费,此项工作能得到教委指导最好。
等级考核
要点:等级考核是书画考级工作的主体。
1、准考证、申报表、考务章填写,准确无误;
2、考务管理
①成立考务组织,确定总主考,主考、副主考、监考及其它工作人员,明确
职责;
②制定发放监考人员须知,考生、家长及辅导教师须知。
3、考场设置
3、 考务组织
等级评审
要点:1、各考区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寄到全考办;
2、全考委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等级评审;
证书发放
要点:证书发放要严肃认真,及时快捷,准确无误。
1、由全考办将证书直接寄给各考区办公室;
2、由各考区办公室及时将证书认真核实后发给各工作站,再由工作站发给考生
本人;
3、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家长亲自领取,或指导教师统一领取,并签名存档;
4、如出现差错及时反馈给全考办,以便更正。
社会调研
要点:社会调研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考级效果和社会反映。要制定好调查方案,选择好调
查方式,确定好调查范围和对象,确定好调查指标,撰写好调查报告,报告撰写
好后与调查原资料一同寄全考办。
总结年检
要点:将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分析,找出经验,教训和差距,确定
下一步工作计划,接受全考委审查年检,如年检合格,结束试点,颁发登记证书,
如不合格,取消资格,另行组建当地考办。
●考务管理规则
总 则
1、全国性的考务工作在全考委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考区的考务工作由各考区办具体组织实施。
2、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各基层工作站、报名点情况汇报后,要根据报名人数、科目和级别进行分类统计以便确定考场安排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日期。及时将准确的考试日期、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通知各考点单位,务必让考生至少在考试两周前了解考试地点和时间。
3、考区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应及时掌握各考场的情况,协助各考场处理出现的问题。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收回试卷,进行整理归档后按时寄给评审委员会进行等级评定。
4、评审工作结束后,考区办公室应及时将等级证书认真核对后下发给各基层工作站、点,再由基层工作站、点发给考生,对未能通过的考生也应及时将结果通知本人。
5、考区办公室在考试结束后,应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分析总结,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考核工作,为下步开展书画考核工作做准备。
考场设置
1、书画考级的考场设置应根据报名考生的人数、门类和级别,本着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进行安排。
2、考场所在学校应按考区办公室要求配备相应的绘画教室、教具和画架等必要的设施,每个考场都应安排一定的候考场所和家长休息室并配备饮水供应和临时医疗的设备与人员。有条件的可增设绘画材料供应点以满足考生临时之需要。
3、每个考场由考区办公室统一准备必要的标语横幅和宣传资料对环境进行布置,考场前要有明显的道路标识和考场布局示意图。考场外和各考试教室还应张贴考生须知和当日考试的科目、时间、考号等有关告示。考场所在学校要负责在考试前一天将根据次日考试科目将考场布置完毕并将考场内外环境打扫干净。
主考职责
1、各考区设总主考,总主考由考区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其职能为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保证考试正常秩序,在考试期间向各分考场派出巡视工作人员,检查各分考场的考试组织工作。协助分考场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考试完毕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2、各分考场设主考和副主考各一人,由考区办公室或考点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业教师分别担任,具体落实和组织本考点的考试工作,指导和协调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后,检查验收,在试卷袋上签字。
监考人员职责
1、在考试前半小时到达考场,领取考卷、试题,检查考场。在考生开始进场时核对考生的考试科目、级别、考号,防止考生走错教室。
2、下发试卷后向考生宣读考生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在试卷背后的考务章中正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内容。国画、书法和油画、水彩等的试卷由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在试卷背后加盖考务章并进行填写。
3、考试开始后公布考题,然后仔细检查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报考科目、级别以及考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内容是否有错误或遗漏,对自行填写有困难的低幼年龄的考生应由监考人员代为填写。
4、儿童画考场的监考教师应在考题公布后进行必要的说明,要特别注意稳定低幼年龄儿童的情绪,帮助他们解决工具、材料等操作方面的困难以便其发挥出正常的水平,维持考场内的正常秩序。
5、监考人员在收卷前应再次检查试卷背后的考务章内容的填写是否完善,并根据考试情况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单,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并连同登记单一起交到所在考场考务组。多余的试卷和国画、书法作废试卷一律不得流失。统一上缴由考区办公室处理、各站点试卷汇总后,要详实填写考生登记表、总表、各级别登记表。
工作人员要求
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教职工担任,儿童画考场的监考教师最好由有经验的低幼年教师担任。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佩带考区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相应标志上岗,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文明服务,对考生所遇到的困难应尽可能予以帮助解决。各考场除主考和监考外应增设机动工作人员若干,在考场维护秩序并负责引导低幼年龄考生进入相应的教室。
考生、家长及辅导教师须知
1、家长和辅导教师请仔细确认考生的科目级别和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准考证按照规定科目、级别和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但不得随意调换考场或临时更改级别。
2、领到试卷后将准考证号码、姓名、科目和级别等内容准确无误地填写入试卷背面的考务章内。低幼年龄考生可由监考老师帮助填写。
3、素描和色彩考生应自带画板或画夹。国画和书法由考生按考试尺寸要求自备足够的宣纸,在考试过程中由监考人员在考生选定的试卷背面加盖考务章后填写有关内容,废卷上交。油画的画布(连内框)由考生自备,盖章填写方法同上。书法、素描、水粉、水彩、儿童画、篆刻和国画均使用统一的试卷纸。每位考生应另自备报纸和擦笔布等辅助材料。
4、考生不得将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字帖等带入考场,已带的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如违规使用上述资料并不听劝阻,将取消考试资格(注:书法9—10级在书写篆体时允许查阅字典)。
5、考场禁止吸烟,不得交头接耳或高场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修改画稿或抄袭他们试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考试时家长和辅导教师请在候考区域休息,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和考试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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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条: 各考区的建议
- 下一条: 2001年各考区考试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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