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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考试简章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2-04-10
- 一、考试科目、级别
素描、色彩(水彩、水粉、油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花
鸟、人物)、儿童画。儿童画1—5级,其余科目均为1—10级。
二、报考对象
凡爱好书法美术,并且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均可
报名参加考试。
三、申报规定
1、考生应按实际水平选择报考级别;
2、各考区办公室及下属工作站、报名点应对考生选择报考级别进行指导,杜绝盲目高报;
3、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选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目;
4、报名费每生每科目5—2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目1—5级50元,6—10级每增加1级加收10元。
四、报考办法
1、参加过考级并拥有证书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交原级别证书复印件;
2、填写等级考核申报表一份,要求正楷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区、工作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报项目、申报级别、所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编号均须填写清楚。申报表必须是每人次、每科目填写一张;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准考证、申报表、证书各一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报考科目和级别。
五、考试时间
当年8月—12月份每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为全考委规定的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月
份由当地考办确定并提前一个月向全考办报告并申请考题,经批准后,方可考试。
六、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1、 已报名考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弃权处理,不办理退费和补考手续;
2、 考卷用纸除儿童画由当地考办统一发放外,其余科目用纸及用具均需自备;
3、 各科目作品用纸“按考核标准”规定规格确定;
4、 书法作品须有落款(低龄考生,考务章内容由监考老师代填)。
七、考务要求
1、考务章盖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申报表与原级别证书复印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左上角,随同作品一同寄来。因申报表与原级别证书复印件要撕下登记存档,故粘贴时,仅贴上面一条即可,以免撕下时毁坏作品;
2、各考务工作人员在粘贴申报表时,必须核对正确;
3、各考区办公室(工作站)必须将考生作品按类别、级别清点清楚,并列出清单随同考卷一同寄给全考办;
4、申报表须加盖齐缝公章有效;
5、各考区须填写统计总表及考生登记表随作品一同寄往全考办,登记表内容包括考区、序号、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报考科目、报考级别、所在单位(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邮编。
八、评审发证
1、试卷由全国书画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专家按考生实际水平评定级别,由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颁发证书,试卷寄交评审委员会后,60天可查询,80天证书发放至考生手中;
2、考生试卷须在考试后的7天内寄出,接证书后须在3天内复核完毕,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考生,如有疑义,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全考办书面报告;
3、考生试卷按实际水平评审,例:申报3级,实际水平8级,可评8级,实际水平2级,可评2级。
九、考务章、申报表、准考证、考生统计表样张
申考级_____原级别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
学书画学校___________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申报表(样张)
姓
名性
别出生
年月日
照
片申报科目 申报级别 所在单位
或学校
联系
地址
联系
电话
考
区
工作
站
邮
编
原级
别
省 考区 编号:
----------------------------------------------------------------------------------
(虚线上骑缝加盖考区办公室公章)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准考证(样张)
申报科目 照
片申报级别 姓 名 性 别 考试时间: 月 日
考试地点:
编号:
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办公室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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