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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全文公布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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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条例》共6章4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指导思想,规定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强调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优秀出版物,推动形成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是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提供阅读服务,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四是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阅读保障,规定提供适宜读物、开设阅读课程、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适老服务标准等措施。明确制定乡村阅读计划,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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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
全民阅读促进体系
将每年4月第四周
作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16日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5条
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明确总体要求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指导思想,规定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强调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优秀出版物,推动形成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
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
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提供阅读服务,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阅读保障,规定提供适宜读物、开设阅读课程、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适老服务标准等措施。明确制定乡村阅读计划,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日前
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人
就《条例》的有关问题
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阅读是获取知识、增长智慧的重要方式,是传承文明、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对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全民阅读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初见成效。同时,在全民阅读优质内容供给、阅读质量提升、部门责任压实、阅读服务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全民阅读工作。
问《条例》在为公民提供优质阅读内容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支持和引导丰富出版品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优秀出版物。二是国家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三是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
问《条例》在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明确推广要求,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要求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广优质阅读内容。二是完善推广措施,通过规定全民阅读活动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等做好全民阅读推广。三是突出推广重点,要求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
问《条例》在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二是明确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相应的阅读服务,依法配置、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大设施开放力度。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四是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五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提供阅读服务,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问《条例》在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二是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阅读保障,规定提供适宜读物、开设阅读课程、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适老服务标准等措施。三是强化对农村地区等的阅读保障,规定制定乡村阅读计划,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四是鼓励开展全民阅读研究、指导开展公民阅读状况调查、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国际交流合作。
专家解读文章1、以法治力量涵养书香中国(郑家建)
2、以法治之力筑牢全民阅读根基 为民族复兴注入精神动能(邬书林)
3、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朱兵)
4、以法治力量推动全民阅读 构建书香社会的中国范式(王海平)
专家解读文章一
以法治力量涵养书香中国
福建师范大学校长 郑家建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轨道,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跨越。《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营造书香氛围、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制度安排,是推动全民阅读从阶段性活动走向长效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关键一步。《条例》体系完整、内容详实,不仅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更蕴含着建设文化强国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层考量。
一、从理念倡导到制度保障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阅读”连续12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倡导全民阅读”,到“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再到“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书香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民阅读关乎民族精神与文化传承,不能仅凭个体自觉,也不能依靠短期性、局部性的活动模式,要以更为坚实恒久的法治力量构筑起常态化、长效化的基座,逐步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条例》是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是将成熟的政策主张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的关键举措。《条例》明确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法律地位,使其从一项倡导性、鼓励性的文化活动,转变为一项具有规范性、可持续性的国家行为和公共责任。《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清晰表明,全民阅读已成为关乎民族文化自信和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依托。
《条例》在总则部分系统构建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法治框架和运行要求,确立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明确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任,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系统性的制度设计,确保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有主责部门推进、有稳定经费支持、有多元力量参与,为书香社会建设压实了责任、明晰了路径。
二、构建普惠高效的阅读生态
充满生机的阅读生态,需要良好秩序的维护。法治,正是构建并维护这一秩序的重要机制。《条例》内容覆盖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服务、全民阅读保障等,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体系。
(一)强化系统性推广,营造浓厚阅读氛围。《条例》专设全民阅读推广一章,从活动、宣传、技术等多个维度发力。其中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的阅读活动,规定全民阅读活动周,要求加强公益宣传,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并鼓励运用新技术、新载体扩大阅读推广活动影响力等举措,旨在将阅读从静态的、个体的行为,转变为动态的、社会化的风尚,通过持续多样的推广活动,让阅读融入日常生活,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使更多的人养成阅读习惯,使读书真正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精神追求。
(二)夯实设施基础,实现阅读服务普惠高效。阅读服务是促进全民阅读的重要基石。《条例》规定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并对设施的维护管理、开放时间、安全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提出了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阅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设立图书馆等,鼓励实体书店发挥阅读服务功能。这种多点开花的布局思路,旨在打破公共文化服务时空限制,构建一个处处可读、时时能读的便捷化阅读网络,体现了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
(三)聚焦不同群体,彰显社会公平与人文关怀。《条例》的全民阅读保障一章充分体现了精准施策和人文关怀,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阅读权益保障作出专门规定。从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乡村阅读计划,到为老年人提供适老阅读内容,再到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这些条款致力于补齐阅读领域的短板,确保阅读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不让任何一个人在精神富有的道路上掉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丰富公民精神生活的生动实践。
(四)激发社会活力,形成共建共享格局。《条例》始终强调社会力量参与。无论是鼓励参与阅读推广,还是支持依法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参与提供阅读服务,都旨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同时,在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时,也强调要在规范和引导的基础上,并且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三、文化自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呈现
《条例》的出台,其意义远超文本本身,它是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治理理念深刻演进的一个生动写照。
(一)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通过立法促进全民阅读,实质上是通过国家力量守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引导公民在阅读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从而夯实文化自信根基,为民族复兴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二)提升公民素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是国家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法治化,旨在系统性地培育公民的阅读习惯和兴趣,这不仅是个人知识更新、思维拓展的需要,更是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质量、激发创新活力、塑造现代公民品格的基础工程,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意味着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更加规范化、具体化。《条例》关于统筹协调、资金保障、设施建设等内容,体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现代治理理念。作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条例》为地方立法提供了引领,也与地方性法规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覆盖全面、层级清晰的全民阅读法治体系,让书香社会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当《条例》出台与书香中国蓝图交相辉映,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的诞生,更是一个国家以制度理性为千年文脉传承发展构筑起坚实根基,从源头上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赋能与护航。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是一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参与,携手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共同探寻阅读之美、汲取知识之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专家解读文章二
以法治之力筑牢全民阅读根基
为民族复兴注入精神动能
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 邬书林
全民阅读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实现精神文化共享的关键举措。《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形式促进全民阅读工作,标志着我国书香社会建设进入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新阶段。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注入持久精神动力的有力之举。
一、重视阅读是文明传承与国家强盛的历史必然
中华民族是浸染着书香的民族,阅读始终是文明传承的基因密码,更是国家强盛的精神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
回望历史,阅读的普及程度始终与国家繁荣程度同频共振。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开私学先河,授徒讲学;荀子三任稷下学宫祭酒,与各方学者论辩交流。诸子致力于著书讲学,终成百家争鸣之盛景,奠定了中华文明的思想根基,塑造了深厚的阅读传统。唐代科举制度的完善推动了阅读风尚普及与提升,国子监、书院藏书盈库,促进了诗歌文化空前繁荣,造就了 “贞观之治”“开元盛世” 的文化盛景;宋代活字印刷术的发明降低了阅读门槛,士大夫阶层“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读书追求,与民间书院的遍地开花相得益彰,使两宋成为中国古代文明的繁盛时期。据史料记载,宋代仅官方藏书就达数十万卷,私人藏书家逾百家,阅读的普及直接推动了理学发展、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印证了“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的文明传承规律。美国学者古德曼曾说过,当欧洲还处于手抄阶段的时候,中国的藏书已经汗牛充栋。
放眼世界,阅读同样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德国被誉为“诗人与思想家之国”,其强大竞争力与国民深厚阅读传统密不可分。德国人素以热爱阅读和严谨深刻著称,遍布城乡的图书馆和书店是其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对书籍和思想的尊重,让德国诞生了大量科学家、哲学家与工程师,阅读中获取的逻辑思辨与系统知识,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精密工业、技术创新与哲学思想的持续领先优势。芬兰将阅读教育纳入基础教育核心,全国每万人拥有3.2个公共图书馆,其国民阅读率长期领跑全球,支撑起该国高度发达的创新体系。这些案例表明,一个国家的阅读水平决定其国民素质与发展潜力,重视阅读就是重视国家未来。
当前,我们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文化要繁荣、国家要强盛、民族要复兴,都离不开读书带来的文化积淀和精神力量,我们国家和民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发挥阅读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初见成效,覆盖城乡的阅读设施网络日益完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推广活动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氛围在全社会渐成风尚。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民阅读发展仍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部分地区的公共阅读资源供给不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阅读权益保障仍有待加强,全民阅读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在此背景下,《条例》应运而生,继承中华民族崇尚读书的优良传统,总结文明演进和国家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制度保障让阅读成为全民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知识根基。
二、《条例》是推进书香社会和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
全民阅读是书香中国和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阅读促进工作。2012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自2014年起,“全民阅读”连续12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其表述也从最初“倡导”逐步递进为“大力推动”“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部署“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推动,展现出国家对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构筑精神高地的坚定决心。
法治是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201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公共图书馆推广全民阅读的要求纳入法律范畴。此次《条例》出台更标志着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各方责任,为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将党和国家关于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部署要求以法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一是明确服务国家战略定位。《条例》明确立法目的,即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深刻指出了全民阅读的重要地位和功能。二是彰显强化全民覆盖导向。《条例》加强全民阅读保障,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这体现了国家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的决心。三是体现推动创新驱动要求。《条例》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鼓励阅读载体和方式创新,这与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脉相承。四是秉持提升国民素养追求。《条例》对各年龄段读者特别是对青少年的阅读引导,不仅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还关系到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精神滋养。五是贯穿坚定文化自信深意。《条例》致力于建设书香社会,体现了文化使命、文化担当,致力于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关乎国家文化认同和精神独立。《条例》的出台是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向前迈出的一大步,必将为书香社会建设和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三、全民阅读需要源源不断的优质内容供给
出版作为知识生产的系统化载体,是全民阅读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条例》明确提出支持和引导丰富出版品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为出版业赋能全民阅读指明了方向。出版战线应肩负起这一时代使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发展的强大动能。
(一)坚守内容为王,打造时代精品。坚守出版传播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知识、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功能,努力推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成果,积极反映当前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最新进展,自觉吸收国际科技文化优秀成果,着力推进文明传承赓续、文化创新创造,为文化强国建设和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提供强大出版支撑。深入实施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加强主题出版、原创文学、科普读物、青少年读物等领域创作生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人民提供更多精神食粮。
(二)创新出版形态,满足阅读需求。适应数字化转型趋势,推动出版与新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有声书、电子书、互动读物等新型出版业态,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发行网络。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打造集阅读体验、文化交流、文创展示于一体的复合空间,更好发挥全民阅读的重要阵地作用。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提供适宜读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阅读需求。
(三)深化出版教育,强化人才支撑。聚焦新时代出版事业需要,加强出版专业人才培养,提升编辑队伍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高素质出版人才队伍。推动出版单位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培养既懂内容创作又懂市场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激励出版工作者推出更多精品力作,让高质量出版物成为全民阅读的优质供给。
阅读是一个民族的长久功课。《条例》的出台,为书香中国建设固本强基,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筑牢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依托全民阅读的法治之力,书香中国建设的步伐将更加坚实,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就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更厚重的文化力量和精神动能。
专家解读文章三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原主任 朱兵《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是我国文化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作为我国保障和促进全民阅读的全国性行政法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民阅读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建立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推动阅读从政策倡导上升为国家意志,保障公民阅读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助力文化强国和书香社会建设,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蓬勃发展,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将“全民阅读”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一项内容写入法律,赋予其法律地位。加强全民阅读专项立法也日益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一些地方立法机关,如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就颁布首部全民阅读省级地方性法规,迄今全国已有20多个地方出台全民阅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立法模式,为全民阅读国家制度建设和立法提供了地方实践经验。此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涵盖总则、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服务、全民阅读保障等方面,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
一、明确总体工作要求。《条例》明确立法目的,规定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条例》明确指导思想,规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条例》明确基本原则,规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条例》规定,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方案,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三、加大阅读推广力度。《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广优质阅读内容;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引导公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在规范和引导的基础上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优秀出版物和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推广全民阅读活动。
四、提升阅读服务质量。《条例》规定,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符合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公众开放,其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提供阅读、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加强设施维护管理,保障安全;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鼓励有关单位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设置图书馆、阅览室等,提供阅读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鼓励和支持与全民阅读促进相关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阅读保障措施。《条例》规定,国家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制定乡村阅读计划,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开设阅读课程。同时,《条例》对阅读障碍者、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也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六、适应数字时代需求。《条例》规定国家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与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扩大阅读推广活动影响力;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公众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为新技术与全民阅读融合提供了法律支撑。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一个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全民阅读的重要契机,要加强《条例》宣传普及,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要依法督促政府和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严格履职,落实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责任;要推动形成全社会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氛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专家解读文章四
以法治力量推动全民阅读
构建书香社会的中国范式
北京印刷学院教授 王海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都离不开阅读。《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从倡导性活动迈向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这是国家法治化进程在文化领域的生动体现,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设计系统、体系完善、措施有力,为推进新时代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
一、制度设计:以法治方式助力文化建设
《条例》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定,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体现了正确的方向引领。《条例》明确规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地融入制度设计。在肯定阅读对个人素养有提升作用的同时,更强调其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功能,确保了全民阅读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完善了文化建设的制度链条。《条例》深化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支持开展全民阅读的有关规定,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推进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机统一的新阶段,确立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使文化建设的宏观目标能够更好落到实处。
(三)强化了阅读服务的制度举措。《条例》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作出制度性规定,提出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等目标任务。同时,还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这些制度规定体现了传统性、时代性与未来性的有机统一,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阅读权益。
二、路径创新:立足国情保障阅读权益
《条例》立足中国国情,发扬中华民族阅读传统,探索出一套扎根中华文明、契合中国实际的行之有效的阅读促进新范式。
(一)推进政府角色向赋能型转变。《条例》确立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鼓励和支持依法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出版物等多种方式,政府充分发挥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主导作用,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有助于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全民阅读局面。
(二)以精准供给促进城乡阅读均衡发展。针对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阅读资源分布不平衡的情况,《条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全民阅读的重点扶助,对农村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重点关注,体现了“一个都不能少”的普惠理念,是丰富公民精神生活的关键举措。
(三)以支持技术应用回应数字时代挑战。《条例》在鼓励发展数字阅读的同时,高度重视技术应用的公平性与普惠性,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强调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并考虑老年人的阅读需求,提供适老阅读内容,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阅读便利,确保技术进步的红利能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
三、全球视野:贡献阅读促进的东方智慧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的双重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文明交流、贡献中国方案的重要体现。
(一)构建了协同共建的阅读生态。《条例》在尊重个人自由的基础上,更注重阅读的社会价值和文明传承功能,强化政府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的责任,通过政府与社会协同,构建了一个更具凝聚力和导向性的良好阅读生态。
(二)筑牢了数字时代的文化主体性。《条例》明确要求优化出版结构、加大优质内容供给,这既是对公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精神境界等精神文化需求的有力回应,也是在信息爆炸时代提升阅读品质、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我们民族在文明交流和文化激荡中塑造文化认同、坚守文化主体性。
(三)践行了文明交流互鉴的理念追求。《条例》将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全民阅读的重要目标,将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作为重要内容。我国的全民阅读事业,不仅是对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的有效促进,也是对人类文明传承发展、文明交流互鉴的巨大贡献。
四、未来展望:引领全民阅读迈向更高层次
面向未来,《条例》为我们描绘了清晰的发展蓝图,也提出了新的实践课题。
(一)推动深度阅读。《条例》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确立为基本导向,提出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提升阅读推广专业性、深化学校阅读教育等,是目标与举措的有机统一,是提升公民阅读质量与思维深度的关键所在。尤其是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成为推进深度阅读的重要抓手,不仅能够系统培养公民深度阅读能力,更将有力引导善读书的社会风尚,推动全民阅读从量的普及迈向质的提升。
(二)促进共同富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缺一不可。《条例》提出制定乡村阅读计划,增加农村阅读内容供给,优化农村阅读环境条件,提高农村阅读服务效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这些制度措施有助于补齐乡村阅读短板,助推共同富裕。
(三)顺应时代变革。面对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新技术、新场景不断出现,《条例》提出,国家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与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并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这些举措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必将提升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效能,带来全民阅读全新变革。
《条例》的制定,立足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践,承续中华民族阅读传统,顺应人民群众阅读期待,展现了文化自觉与担当。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必将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的阅读热潮,为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激发公民阅读兴趣,培养公民阅读习惯,增强公民阅读能力,提升公民阅读质量,形成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第三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第四条 国家加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六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方案,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完善阅读服务体系,创造良好阅读环境,提高阅读服务效能。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引导丰富出版品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出版物,加大全民阅读优质内容供给。
第十条 对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第二章 全民阅读推广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倡导将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与各地区各行业特色相结合,增强吸引力、提高参与度、注重实效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倡导公民多读经典、提升精神境界,引导公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
第十三条 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第十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
第十五条 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广优质阅读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六条 报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优秀出版物和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推广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氛围。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与应用,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扩大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影响力。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范和引导的基础上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社会力量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三章 全民阅读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
全民阅读设施主要包括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提供阅读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图书室、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阅读、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阅览室、自习室,配备书桌、座椅,提供相关阅读服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和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全民阅读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全民阅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符合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公众开放,公示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全民阅读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依法重建、改建全民阅读设施。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商场、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便利可及的阅读服务。
公园、旅游景区的管理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安排适宜的阅读设施。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通过设置图书馆、阅览室、报刊架、阅报栏(屏)等,提供多种形式的阅读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
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与全民阅读促进相关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出版物等多种方式,参与提供阅读服务。
第四章 全民阅读保障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二十九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针对少年儿童的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推广阶梯阅读,开展与其阅读特点和规律相适应的阅读指导活动。
出版单位应当根据阶梯阅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
第三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读物,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条件,培养幼儿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帮助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第三十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乡村阅读计划。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强化农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增加农村阅读内容供给,优化农村阅读环境条件,提高农村阅读服务效能,加强农村妇女儿童阅读服务保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
面向农村提供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十五条 国家提高各民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阅读的能力,支持民族地区开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阅读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将书香城市、书香村镇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持续涵育全社会阅读风尚,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和文明乡风建设。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阅读辅助设施和相应服务。
第三十八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和特点,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阅读便利。
有条件的老年大学(学校)、为老服务机构等应当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提高阅读服务水平。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全民阅读研究,指导开展公民阅读状况调查,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国际交流合作。
第四十条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全民阅读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阅读活动监管,优化阅读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阅读活动中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公民身心健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侵占、挪用全民阅读经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未按要求向公众开放,未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开展功能、用途不符的服务活动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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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历史文明大讲坛
编辑:叶兴玲
审核:李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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