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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期骨干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2-26
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
全国测评委(2013)第3号-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关于举办第八期骨干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测评基地:
为了切实提高全国才艺测评的考生培训质量,切实体现以测评促教、以测评促学、以测评促发展的目的,全国测评委决定有选择地对全国各测评基地测评指导教师进行分批培训,通过较为系统的培训,颁发资格证书,在全国组建一支专业化骨干指导教师队伍,使才艺测评的考生培训与测评的指导共同提高,配套运作,协调发展,规范化管理。
一、培训内容
授 课 人 士 |
主 讲 内 容 |
⒈全测评委有关领导 |
才艺测评的现状与发展 |
⒉全测评委有关领导 |
测评管理系列管理 |
⒊评审委领导、专家、教授 |
评审知识系列指导 |
⒋评审委专家、教授 |
执教项目专业知识系列指导 |
⒌评审委理论专家、教授 |
理论交流系列指导 |
⒍评审委专家、教授 |
测评评析实例指导 |
⒎测评前培训指导教师 |
观摹少儿考前辅导课 |
⒏全测评委领导、专家、教授 |
结业考核 |
二、参加对象:
各测评基地业务管理人员、大中专学校美术教师、各级各类书画学校、青少年宫、文联、
群众艺术馆、艺术培训中心、中小学校书画教师。报名者须从事艺术教学或实践管
理工作二年以上、有较好的师德表现和教学经验(地市测评基地限报3-5名,县级测评点限报1名)。
三、培训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号楼。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路78号。
四、培训时间:
培训从5月10日开始,每期6天,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5月10日——15日,5月9日报到;
各测评基地参加培训的专业、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书面通知。
五、报名办法:
请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全国才艺测评评审委办。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路78号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号楼8301办公室 邮编:310000
联系电话:0571- 86618812
传真:0571- 86618812
六、费用:
食宿费100元/天/人,报到时交纳。车旅费自理。教材、资料、学费考务费全免。
非测评基地人员及非测评办推荐人员参训,除食宿费外,另交200元培训劳务费。
七、发 证:
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全国才艺测评委员会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结
业考核成绩优秀者将推荐参加美院研究生班主干课或高研班学习(脱产时间半
年)。结业发证后,可申请全国评审地方初评委员资格。
八、要 求:这次指导教师培训是全国才艺测评委2013年的第一批,也是才艺测评考核深入
发展的需要,这次培训范围广,人数多,影响大,培训工作组织的如何,将直接关
系到今后才艺测评工作的发展,请各测评基地高度负责,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好这次培训的
统一报名工作。(报名表在表格复制专栏)
全国才艺测评评审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全国才艺测评指导教师培训报名回执(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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